Page 31 - 2024臺北基督學院圖書館手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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壹拾、  圖書館閱覽規則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民國 103 年 6 月 5 日本校 102 學年度第一次圖書委員會議通過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民國 103 年 6 月 5 日本校 102 學年度第八次教務會議通過

          第一條        為維護讀者利用圖書館各項資源之權益及圖書館之正常
                     運作,特訂定本辦法。
          第二條        凡於圖書館內、外使用或借用館藏相關設備、資料、物
                     品等,未依規定而產生逾期、超時、遺失,毀損等情形
                     者,為「違規使用」。
          第三條        借閱圖書資料限使用本人之有效證件辦理,嚴禁持他人
                     證件借書;冒用他人證件者送交相關單位處理。
          第四條        除開水以外,禁止攜帶食物、飲料等進入圖書館。
          第五條        館內禁止高聲喧譁,進入圖書館時請將手機調成震動或
                     無聲。

          第六條        館內設備禁止任意搬動。
          第七條        禁止在館內睡覺。
          第八條        注意清潔,勿隨處拋棄紙屑;離開圖書館前請將使用過
                     之圖書置於還書車上。
          第九條        勿預佔座位,離位他往逾半小時者,應將個人物品攜走,
                     逾時本館有權將該座位讓與他人使用,代收之個人物品
                     本館不負保管責任,將移送至學務處。
          第十條        所閱覽之圖書、雜誌、報章,及視聽資料等,禁止圈點、
                     評註、剪裁。
          第十一條  教指用書、參考書、現期期刊及當日報紙限館內閱覽,
                     一律不外借。
          第十二條  未辦理借閱之圖書、雜誌、報章,勿攜出館外,嚴禁竊
                     取館藏資料,違規讀者將送交相關單位處理。
          第十三條  出館時,應接受檢查。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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