視聽 借閱相關規則
Q:可借閱的冊數及期限為何?

視聽資料借閱請至櫃檯辦理

學生 :限館內使用

  1.   視聽借閱件數: 2 件。
  2.   借期:當天閉館前歸還(不可續借)。
  3.   憑學生證卡借閱,押學生證卡借一副耳機。
  4.   不可攜帶私人視聽資料至圖書館使用。
  5.   當天閉館前未歸還者,視聽每件罰款 500 元,耳機每副 300 元。

教職員 :可借出館外 1 天

  1.   視聽借閱件數: 6 件。
  2.   借期: 1 天(可續借 1 次)
  3.   憑「教職員證卡」、或「兼任教師借書證」借閱。
  4.   若需於館內視聽區使用,需押證借一副耳機,不可攜帶私人視聽資料至圖書館使用。

Q:視聽資料如何續借?

學生不可續借。

教職員可續借一次,但若所借圖書已被他人預約、已經逾期、或有罰款未繳時,不得續借;續借可自行透過網際網路在 「WebPAC 查詢系統」線上續借。

Q:視聽資料遺失該怎麼辦?如何賠償?

請儘速至圖書館辦理掛失。

視聽資料損壞或遺失,請於掛失日起 45 天內辦理,賠償方式及優先順序如下:

  1. 購得相同的視聽資料(公播版)歸還。
  2. 若無法取得原視聽資料,經館員同意後,可按原價(公播版) 3倍賠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