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北基督學院圖書館資料借閱規則
Christ’s College Taipei
Rules for the Loan and Circulation of Library Materials
民國103年6月5日本校102學年度第一次圖書委員會議通過
民國103年6月5日本校102學年度第八次教務會議通過
第 一 條 臺北基督學院圖書館(以下簡稱本館)為支援教學、研究及學習上所需,並充分發揮館藏效用,特訂定「臺北基督學院圖書館資料借閱規則」(以下簡稱本規則)。
第 二 條 開放時間
一、學期間開放時間:
(一)週一至週四:每日上午八時至下午九時,崇拜時段閉館。
(二) 週 五:上午八時至下午五時,崇拜時段閉館。
(三) 週一至週五上午八時三十分起開始提供各項服務。
(四)週六、日暨國定假日停止開放。
(五) 放假前一日開館至下午五時止。
二、寒暑假開放時間:
(一)週一至週五:每日上午八時至十二時,下午一時至五時。
(二) 週六、日及國定假日停止開放。
(三)每日上午八時三十分開始提供各項服務,若有臨時更動,請隨時注意公佈欄。
第 三 條 借閱規則
一、本館所藏館藏資料以本校教職員工生借閱為限,其手續依本規則之規定辦理。
二、借用館藏資料時,請憑「學生證卡」、「教職員證卡」或「兼任教師借書證」親自辦理。
三、持臨時借閱證者,請出示身份證或或其他有照片之證件證明身份後方可辦理借書。
四、「一般書籍」的借閱辦法:
(一)借閱冊數及期限:
1.專任教職員借書二十冊,期限一個月。
2.專任教職員教學研究借書五十冊,期限一年。
3.兼任教師借書八冊,期限一個月。
4.學生借書八冊,期限二週。
(二)學生、兼任教職員工的學期借還書截止日為期末考當週的週一。
五、「視聽資料」的借閱辦法:
(一)學生:限館內使用
1.視聽借閱件數:二件。
2.借期:當天閉館前歸還。
3.憑學生證卡借閱,押學生證卡借一副耳機。
4.當天閉館前未歸還者,視聽每件罰款新臺幣五佰元,耳機每副新臺幣三佰元。
(二)教職員:可借出館外
1.視聽借閱件數:六件。
2.借期:一天(可續借一次)
3.憑「教職員證卡」、或「兼任教師借書證」借閱。
六、「隔夜借書」的借閱辦法:
(一)借閱內容:過期期刊、期刊合訂本、過期報紙。
(二)借閱數量:專任教職員十二冊,兼任教師、學生六冊。
(三)借閱時間:閉館前一小時,開放借閱;即週一至週四晚上八時至九時,週五下午四時至五時。
(四)借閱期限:借至次一開館日的上午九時止。
(五)偶遇三天以上(含三天)連續假期時,不辦理隔夜借書。
七、「期刊附CD」的借閱辦法:
(一)當期的期刊CD:僅限館內使用,不可攜出館外,請拿證件至櫃檯辦理借閱,要押證件,須當天借當天還。
(二)過期的期刊CD:學生僅限館內使用,教職員可借出館外,比照”視聽資料”的借閱規則。
八、「教師指定用書」的使用辦法:
(一)「教師指定用書」依授課教師按不同課程,指定書籍放置「教師指定用書」專區。
(二)「教師指定用書」僅限館內閱覽,不可外借。
(三)教師指定用書清冊可至圖書館WebPAC系統查詢。
(四)「教師指定用書」依課程名稱/指定教師名稱,於專區分開排架,使用完畢請依標示歸回原位,請勿將「教師指定用書」放到書車或書庫,影響其他人使用。
九、讀者欲借之書已為他人借出時,可自行透過網際網路在WebPAC查詢系統線上預約;若讀者有書已經逾期或罰款未繳,則無法使用預約功能,視聽資料不提供預約。
十、借書期滿前可續借一次,但若所借圖書已被他人預約、已經逾期、或有罰款未繳時,不得續借;續借可自行透過網際網路在WebPAC查詢系統線上續借。
十一、學生與教職員辦理借書、續借、還書、預約、或繳交罰款,請隨時在WebPAC「個人資料查詢」的功能查詢讀者借閱狀況。
十二、不外借之特殊館藏:
(一) 參考工具書(字典、辭典、百科全書、年鑑等)限在館內閱覽。
(二)珍版書、絕版書,概不外借。
(三)當月期刊限在館內閱覽,過期期刊可隔夜借閱。
(四) 尚未整理完竣之圖書,概不外借。
十三、借出書籍,遇有清查、整理、或裝訂等時,得隨時索回。
十四、教職員離職或學生離校時,須在離校前還清借書及罰款,否則不予辦理離校手續。
十五、寒暑假借書
(一)「學生」期末考週始為寒暑假借書。借期可至開學後兩週。
(二)「專任教職員工」寒暑假可借書。
(三)「兼任教職員工」寒暑假不提供借書。
(四)「選修生、延畢生、研究生」寒暑假不提供借書。
(五)學生於期末考當週可辦理寒暑假借書,借期可至開學後兩週。